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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司法局“五项措施”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走深走实
来源: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:2023-03-22 09:23

日前,市司法局发布《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 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》,进一步学习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全面推进天津市调解组织体系、队伍能力现代化建设,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一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。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、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,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的针对性、有效性,做到早发现、早调处、早化解,及时消除矛盾隐患。

二是深入推进调解组织网络建设。持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,积极推动村(社区)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,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,做到乡镇(街道)调委会规范化达标率100%,村(社区)调委会规范化达标率80%以上。

三是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。加强专业化、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,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。大力推动行政调解队伍建设,努力建造一支懂政策、专业强、业务精的行政调解队伍。

四是推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。持续推动各行政机关建立行政调解制度,落实主体责任,切实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便捷、高效、专业优势,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效能。

五是完善联动融合机制。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对接联动工作机制,推动调解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、仲裁和诉讼等多种纠纷化解方式的衔接联动,做到程序有效衔接、力量有效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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